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的爆发,满足研发医疗产品和服务用以抗击新冠病毒的迫切需要,美国专利局发布了针特定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的优先审查计划。对于那些符合新冠病毒相关的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申请,USPTO将接受申请人优先审查的申请,并加快对这类商标的初步审查。
为应对新冠疫情的爆发,满足研发医疗产品和服务用以抗击新冠病毒的迫切需要,并将成功研发的产品尽快推向市场,对于那些符合新冠病毒相关的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申请,USPTO将接受申请人优先审查的申请,并加快对这类商标的初步审查。此外,USPTO认为新冠疫情爆发所带来的影响适用于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二部148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因此将免除此类商标申请优先审查的官费。
为了使有关申请符合新项目的资格,该新申请必须含有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用于预防或治疗COVID-19(新冠肺炎)的产品;用于治疗或预防COVID-19(新冠肺炎)的相关的医学或医学研究服务。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通常按照顺序来审查收到的申请,但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要求审查员优先进行初审。申请人必须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 编第二部146条(a)项(3)款向署长提交请愿书,以寻求署长行使监督权,以使申请的初审提前。参见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1710条。
为满足这一程序下的优先审查,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描述的符合新冠疫情相关的医疗产品或服务中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注册。除此之外,申请人也可在商标申请中指定其他与此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以下是符合新冠疫情的相关医疗商品和服务:
以上涉及的用于药品或医疗器械的批准可包括但不限于新药临床试验(IND)申请,临床试验用医疗器械豁免(IDE)、新药申请(NDA)、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 ,上市前审批(PMA)或紧急使用授权(EUA)。有关新药临床试验(INDs)、临床试验用医疗器械豁免(IDEs)、新药上市申请(NDAs)、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s),上市前审批(PMAs)或紧急使用授权(EUAs)的信息,请访问www.fda.gov。
优先审查的目的在于加快对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的审查。如果优先审查请求被核准,该申请将立即分配给审查员审查,这将使审查加快大约2个月。而后申请人可通过快速答复审查意见(如有),电话或电子邮件来进一步加快申请流程。但是,所有审查通过的商标都会在《商标官方公报》上公布。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二部101条(c)项及102条(a)项1)款,商标公告后,公众将有30天的时间可以对其提出异议或延长异议时间。
对于符合COVID-19医疗产品或服务商标申请条件,且希望通过提交请愿书来加快商标审查的的申请人,必须首先提交商标申请,然后向局长提交请愿书,并附上商标申请号。申请和请愿书必须通过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以电子方式提交。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二部20条,请愿书必须包括事实陈述,并以宣誓或声明的方式提交,阐明申请人的COVID-19医疗商品或服务,并解释说明商品或服务属于可以优先审查的类型的原因,包括联邦法规(CFR)中对商品进行管制的部分。初步审查的请求。
SPTO将监测该程序的工作量和所需的资源、公众的反馈以及程序的效率。公众可以向TMPolicy@uspto.gov提交有关该程序的意见或问题。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有必要对该程序进行修改,或者不再授权优先审查符合资格的COVID-19医疗相关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在修改或终止该程序之前公布通知。
2024-09-12
2024-08-23
2023-11-28
2023-09-28
2020-07-16 2262
2020-08-18 1827
2020-08-14 1642